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保税科技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9,653,197.5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965,319.75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64,400,196.22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18,182,282.36元,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80,905,791.65元,资本公积金132,177,620.69 元。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公司股东利益,提交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2,152,157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364,564.71元
36.09%。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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