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三条批复,核准张健浦发银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同时核准薛宏立浦发银行金融市场总监、汪素南浦发银行公司业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批复显示,浦发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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