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因披露向关联方收购两款车型无动力车身资产相关事项,曙光股份再次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截至11月8日收盘,公司股价为3.82元/股,当日上涨4.6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监管要求,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充分说明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同时,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交易对手等主要交易人员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现场接受投资者提问并进行解答
此外,本次关联交易中,双方约定的金额为13,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上交所还要求公司认真评估本次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认真核查相关资产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进一步核实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曙光的业务主要分为三部分:轻型车业务,商用车业务和车桥等汽车零部件业务,其中轻型车以皮卡为主,商用车包括客车和专用汽车,其他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齿轮和半轴。
收购可以追溯到9月底曙光股份公告称,公司拟收购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奇瑞S18,S18D先进成熟技术,用于开发生产纯电动轿车和SUV
天津美亚是曙光控股股东华泰汽车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曙光的关联方天津美亚向奇瑞汽车收购相关资产时支付了1.4亿元的对价,而收购曙光股份仅在此基础上扣除了770万元的减持费,最终以1.323亿元的价格作为本次交易的对价
可是,基础资产是否价值1.323亿元也引发了市场和监管问题公告称,曙光股份转让的资产包括专用于S18,S18D的模具,夹具,检具,目前状态下S18D专用焊接设备,以及相关型号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等专利许可换句话说,公司花了很多钱在一个车壳上
实际上,上述两款车型都是奇瑞在2008年至2012年研发并投放市场的小型经济型燃油车,并且由于两款车型已经停产很久,无法查到当时相应的官方产销数据和具体的停产日期不仅如此,收购标的涉及的固定资产仅通过对试制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初步确认收购资产的质量,间接验证其可用性,并未聘请第三方进行专业检查
此外,本次收购的两款机型相关的无形资产共包括28项专利,其中11项外观设计专利和4项实用新型专利到期,其他未到期专利为2009年至2014年申请的专利,且多为非独家独占许可权,即公司不享有独占使用权。
最后,车壳买下后,曙光股份还是没有能力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分一杯羹在此前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曙光表示,公司目前不具备新能源乘用车三电系统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主要是向供应商采购,最后进行集成安装同时,公司未对现有生产线进行适应性调整,升级供应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补充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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