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员工持股计划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在公司层面的业绩评价指标与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评价指标相同的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的转让价格远低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权价格,员工持股计划如何实现其激励效果说明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是否远低于平均回购价格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权价格是否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基本原则,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实际控制人赖春林低价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和必要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激励对象,奖励价格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向参与者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核实相关表述是否准确,明确公司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与各行权期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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