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稳定经济市场的相关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严格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的通知要求,主动谋划,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并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储户共同渡过难关的力度。
重庆已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征得职工同意后,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再补缴缓缴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同时,当地政府也提高了公积金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市进一步加强了对租房的支持力度对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缴存人及配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按需支付房租,实行租房按月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求
重庆明确,对于租住公租房的,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对租赁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适当提高租金提取额度,中心城区每位缴存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到1500元/月,夫妻双方提高到3000元/月,其他区县储户最高提取金额提高到1200元/月,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金额提高到2400元/月。
此外,为不断提高服务效率,重庆还推广了住房公积金网上,掌上,指尖办公,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偿还和商业贷款约定提取,进一步减轻了缴存人的还款压力,方便缴存人和缴存人在疫情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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