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记者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北京市建成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尚未准备就绪,则应在《条例》实施后三年内完成准备工作,尚未制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谢国民表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在推进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他说,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直接依据根据《条例》的规定,尚未编制建成区户外广告设施规划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三年内完成编制工作,尚未制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目前,北京市城管委已将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规划安排部署到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重点站管委会北京各区,各地区将组织编制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体系,实现规则化设施,三年内实现建成区街区规划全覆盖
建设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谢国民介绍,为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设了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标语设置管理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他表示,该平台实现了设施规划,设施设置,检查维护,安全管理,违法治理的动态管理,向社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实现了市,区,乡信息共享联动通过该信息平台,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者可以方便地查询规划,规范并上传设置方案,属地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设置信息,提前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和商家合规设置设施,既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又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了设置流程,为企业和商家提供了便利
目前平台正在调试运行中,将与《条例》正式投入运营。
修订相关的支持系统规范
根据《条例》体系的规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着手制定和修订《车身标识设置规范》《电子显示装置设置规范》等10余项相关配套制度,标准和规范未来将形成以《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规范》为核心,配套标准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管理体系
谢国民说,实施《条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和全体公民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社会单位和全体公民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营造空间协调,视野清晰,规范有序,整洁美观,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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